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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召开《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7-2020)》厅际联席审查会的通知要求,2008年3月27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处按照委领导的指示,派员参加了在南宁市举行的厅际联席审查会,并对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审查意见。认为总体规划符合自治区对南宁市发展的总体要求,符合南宁市的发展实际,原则同意通过总体规划。同时对《规划》提出了修改建议,如对南宁市的功能定位、发展方向、产业重点等,建议与国家批准实施的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》,以及自治区党委对南宁市发展提出的总体要求相衔接,还对南宁市的产业发展、产业布局、基础设施布局等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。
(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处)
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 |